招生简章及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 招商动态 |2016-07-01
庐江县城关小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暑假将至,为使孩子度过一个充实、愉快而富有意义的暑假,我们诚挚地希望您在暑假期间进一步加强孩子的教育工作,使他们在假期里收获更多快乐、健康成长。在此,特向您提出以下建议:
1.多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共同参加一些有益活动。与孩子一起分享成长的快乐,倾听他们的心声,为他们创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
2.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假期提醒孩子注意饮食卫生与安全,不购买或食用“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养成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
3.增强孩子的假期安全意识。提醒他们做到: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②注意消防安全。不接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野外用火,点蚊香、用电用气时要注意防止火灾。③未经家长同意,严禁学生私自结伴外出活动。经家长同意外出活动,家长应与子女随时保持联系。④预防溺水。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严禁到江河湖泊、山塘水库旁或在其它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玩耍。⑤不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等违法违规活动,不进入营业性网吧等娱乐场所。
4.督促孩子认真温习功课,完成暑假作业等各项学习任务;引导孩子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动手做”科技创新作业。
5.弘扬国学经典文化,加强孩子的传统美德教育。增强孩子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意识,让孩子多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使他们养成感恩社会、勤俭节约、文明礼仪的良好习惯。
6. 引导孩子阅读一些经典名著和励志教育书籍,并积极指导孩子参加合肥市第九届“暑假读一本好书”读书征文评选活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地希望各位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学校的工作,共同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恭祝各位家长: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庐江县城关小学
2016年6月
(温馨提示:我校假期各项活动的信息将及时发布在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ljcgxx.com)
城关小学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庐江县2016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庐教基〔2016〕48号)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校学区:
由塔山菜市场沿军二路向南至环碧公园东大门,经公园至县幼儿园以西,沿县幼儿园大门向西至牌楼路以北,沿牌楼路向南至新华书店以西,由新华书店沿城中路向西至文明中路以北,由医药第二公司沿文明路向南至潜川路以西,沿潜川路向西至西门河以北,沿西门河向北至城中路以东,由城中路向西至越城路、再由越城路向北至文昌路、由文昌路向西至黄山路以北,由黄山路向北至物华大厦以东,由物华大厦向东沿军二路至塔山菜市场以南区域。
二、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划片。
三、招生计划:
8个班, 班额不超过50人。
四、报名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名时,须依据以下不同类型须提供材料,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将自觉服从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予以调剂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承诺书由报名学校保存待查。
报名时,需另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通知单。
1.城区户籍(或房产)人员子女: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城区拆迁户子女:户口簿、拆迁协议、拆迁安置办公室证明(是否已交付安置房)和暂住证明。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①务工人员:城区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备案、养老保险发票)暂住证明以及承诺书等相关材料。②经商人员:城区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暂住证明以及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3.县外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来庐兴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审批表》(县招商局,县教育局,县政府分管招商、分管教育副县长审批意见),暂住证和学籍档案材料等。小学另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通知单(当地卫生院出具)。
4.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提供《庐江县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就读申请表》,户口簿。
5.外籍、港澳台胞和侨居人员子女:提供由市教育局审核后的市外侨办或市台办出具的证明,户口簿。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 7月 31日,原则上不接收超过时限的材料。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
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分性别、民族,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同时采集学生户口学籍相关信息。①城区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划定的学区范围,在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6日(补报名)。②城区拆迁以及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随迁子女、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由监护人根据提供的证件,到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6日(补报名)。③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监护人根据提供的证件,到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7月11-13日,7月27-29日(补报名)。
(二)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对象
(1)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
(2)有城区房产的适龄儿童;
(3)拆迁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
(4)招商引资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
(5)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
(6)外籍、港澳台胞和侨居人员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
(7)外地就读回原籍就读学生符合条件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根据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经审查无误后第一批次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对象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提供材料以及学区学校学位情况,由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效证明材料,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六、相关要求:
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招生学校等共同审核由监护人提供的有关证件,登记相关信息,并成立核查小组入户调查。教育局基教科和相关学校对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供的申请材料,分类整理,建立拟申录学生信息登记表,连同提供的证件和凭证、个人承诺书等建立档案,在拟录前一周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根据家长的承诺直接分配到缺额学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校将录取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庐江县城关小学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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